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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險如何辦理補交?
你們好,我在渝中區(qū)一私企做文秘,工作近一年了懷孕,現(xiàn)在寶寶已經早產了,去報銷費用時才發(fā)現(xiàn)公司給我買的生育保險還不足六個月,故而報銷不到相關費用。我想問問,可否現(xiàn)在補交生育保險,然后再去人社局報銷相關費用?
答:按照《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》(重慶市人民政府第181號令)第十三條規(guī)定:參保單位職工從參保單位為其足額繳滿6個月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,一般情況下不補繳。因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(guī)定參加生育保險,導致職工不能在生育保險基金中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,由用人單位按照《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》規(guī)定的標準予以支付。
此外,生育保險金是由單位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的,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。所以職工不存在補交的問題。只要職工在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,其所在單位按照規(guī)定參加生育保險,并為該職工連續(xù)繳納生育保險費滿一定時間以上的,職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。